1. 陕西国税网,陕西社保网上怎么缴费?
可以通过陕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来缴纳陕西省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具体流程如下:
点击进入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和缴费人姓名点击下一步,核对缴费人基本信息无误后,下一步输入缴费年份,选择支付渠道完成缴费
2. 陕西医疗保险怎么缴费?
陕西医疗保险缴费步骤如下:1. 进入微信,我的页面,点支付进入—点城市服务。2. 城市服务页面,顶部可切换所在城市,输入框搜索“陕西省社保”,选第一个 “陕西省社保缴纳”进入。3. 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选2022年(缴那一年选那一年),点下一步。4. 进入参保信息确认页,点下一步,再点去支付,支付完成即可缴纳成功 。5. 缴费成功后,缴费记录查询其他缴费渠道: 1、支付宝陕西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进行缴费。 2、陕西税务公众号-服务-社保缴费 中缴费。 3、关注“三秦宝”微信公众号,选择“颐养”--“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输入个人信息--选择“2022”--进行交费。 注:三秦宝 是链接陕西税务进行缴费。
3. 正核实西安利之星是否存涉税违法行为?
看到这个问答,非常直观的西安利之星存在违法行为!法治社会,还有这等臭不要脸的经营主体!
作为一名财经工作者,从经济法和税法的角度分析,西安利之星涉嫌以下违法行为:
一、超范围违法经营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所有经营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范,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笔者根据公开的信息查询途径,获知西安利之星并不具备开展金融服务的营业范围。西安利之星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明显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第(四)款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西安利之星涉嫌藏匿收入偷税营改增以后,提供金融服务属于典型的增值税应税项目。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应当在应税义务发生时,主动向购买服务的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对于收取应税服务价款确立纳税义务之后,西安维权女车主向其主动多次索要发票,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依然未依法提供增值税发票。涉嫌藏匿收入偷税!
根据公开报道,西安维权女车主支付的所谓“金融服务费”,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明确不得刷卡,只收取现金。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判断,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只收取现金,同时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事实,有涉嫌藏匿收入的故意!
“陕西税务部门:正核实西安利之星是否存涉税违法行为”。根据税务机关对于税务检查的惯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检查通常是因为接到举报或者掌握相关违法线索才做出的检查决定!需要核实但不仅限于“金融服务费”是否依法申报纳税情况!
在一片声讨中,事主大概率不敢继续藏匿收入的违法行为,必然根据未开票现金收入申报缴纳“金融服务费”相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费。但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亦或者其补救措施是否及时,有待税务机关深入调查!
4. 2022年陕西国税政审时间?
一般来说,政审都会在体检结果出来半个月之后进行。原则上,会告知被政审人。
不用太多担心,政审来说,一般不会刷下来,除非犯过较为严重的错误。
5. 税务机关已经去查奔驰漏油的事件了?
中国的传统,和为贵,既现在的结局。对于维权的王女士来说也是一种解脱。之后深层次的问题却需要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媒体持续关注。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中 美 德 欧等 )以及社会各群体利益(奔驰厂家,经销商,保险公司,税局,市场监管局)的矛盾都不会一时半会解决。一种舆情持续爆发需要把控,更需要智慧和彻底解决的勇气。希望这件事能带动相关法规的完善以及企业诚信服务的提升。期待后续。。。
6. 陕西2023合疗怎么在手机上缴费?
2023年陕西农合医保已经开始交费。下面是具体缴费方法:
1.进入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后,→社保缴纳→输入个人信息查询→进入支付缴费系统,根据操作完成个人缴费。
2.进入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进入陕西医保交费系统后,→城市居民医保,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3用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陕西居民缴费,城市居民医保缴纳→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个人缴费
7. 周末可以自助领发票吗?
可以的,只要自助机器里有票就可以领,但是不建议周六去买票,若出什么问题国税局也没人上班,所以就很难解决,去买的时候记得带上身份证现在都实名制购票。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