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培训(正式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文件)

1. 独立董事培训,正式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文件?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我会制定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就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二00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四)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指导意见》要求的人数时,上市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五)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二、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四、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三)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对于本《指导意见》发布前已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上市公司应将前述材料在本《指导意见》发布实施起一个月内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四)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五)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上市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六)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五、上市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上市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四)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六、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三)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七、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上市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上市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

(二)上市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四)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

(五)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六)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独立董事培训(正式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文件)

2. 创业公司如何做到无为而治呢?

管理学上有一个观点:管理控制的最高境界就是不控制也能达到目标。这实际上就是老子所说的那句话:“无为而无不为。”好像我们什么都没做,公司怎么就前进了?这就是我们管理者的最高境界。

谁也不会去管长江水,但它就是奔流到海不复还;公司将来也要像长江水一样,不需要老板成天疲于奔命,就自动地势不可当地向成功奔去。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

为什么成功的外国公司的大老板成天打高尔夫球,而我们的高层领导疲惫不堪?就是因为我们还未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无为而无不为”不仅仅是无为而治,它体现的是好像不需要怎么管,但事物都在前进,为什么?

一个企业的内、外发展规律是否真正认识清楚,管理是否可以做到无为而治,这是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优秀员工不断探索的问题。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可以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我在《华为的红旗到底能打多久》一文的最后讲到了“长江水”:即使我们睡着了,长江水照样不断地流,不断地优化,再不断地流,再不断地优化,循环不止,不断升华。这就是最好的无为而治。这种无为而治就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

我们不是靠人来领导这个公司,我们用规则的确定性来对付结果的不确定。人家问我:“你怎么一天到晚游手好闲?” 我说,我是管长江的堤坝的,长江不发洪水就没有我的事,长江发洪水不太大也没有我的事啊。我们都不愿意有大洪水,但即使发了大洪水,我们早就有预防大洪水的方案,也没有我的事。

如何才能达到无为而治?西姆研究院第二十九期股权激励落地实操班即将开课,或许能为实现无为而治提供一种方式:

FEATURE

课程有何特色?

一个学术核心:[一元两化]

两大专业资质:[企业经营]+[法律合规]

三类学科结合:[公司治理]+[财税金融]+[人力资源/心理学]

四步效果保障:[概念原理]+[流程机制]+[案例实操]+[方案落地]

GAIN WHAT

能收获什么

1、正确认识股权激励的理念与实质内核。

在“一元两化”股权激励理念指导下,一方面放大企业家思维格局,一方面唤醒团队感恩文化;树立健康科学的股权观念,深入了解个性化定制咨询对企业股权设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运用人资财税知识夯实股权激励体系。

以人力资源建设为前提,结合薪资体系和绩效管理制度实施股权激励;以财务税收操作为后盾,合理控制股权激励过程中各项费用开支。

3、掌握股权激励核心六要素策略。

依据实用的方法论,按照本公司个性情况,从六个关键要素入手,亲自规划设计,为本公司量身订制股权激励方案,现场输出学习成果。

4、掌握股权架构设计的实操方法

明确股权架构设计中务必遵循的原则,在保证企业家控制权的前提下,采用一系列方法,进行合理的股权架构的搭建。

5、国内唯一的股权主题私董会。

国内唯一的股权主题私董会。在专家的引导下与企业家同学闭门夜话,深入探讨棘手问题,以他山之石集众人之智,获得针对性解决思路。

6、方案研讨、学员展示、专家点评、对接优质资源。

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本公司的实质问题,自评、互评、提问、澄清、专家指导、后续改进,把DIY方案做精做实,为企业提供路演机会,探讨“股权”背后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手段,与众多知名企业和上市公司的企业家学习交流。

SCHEDULE

课程表

WHAT

学什么

部分课题大纲

股权激励的基础理论与一元两化

——人才问题是企业根源问题,股权激励是企业家一堂必修课

1、股权激励的理论依据?委托代理、人力资本、公司治理理论。

2、股权激励一定分的是老板口袋里的钱吗?

3、打破传统管理节奏,引进股权管理体系。

4、“一元两化”是价值观,更是方法论。

5、共享共赢是要达到股散而财聚,共享是手段,共赢是结果

6、如何“个性化”“制度化”的制定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的模式

——破解企业股权不分等死,分错找死的背后玄机

1、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如何选择激励模式?

2、实股、期股(期权)、虚拟股、限制性股票等模式分别适合对象?有哪些优缺点?

3、总裁必是实股吗?中层必是期股吗?技术骨干必虚拟股吗?

4、如何打出一套完美的模式组合拳?

股权架构设计、分配与企业控制权

——制定创业公司股权设计、解决合伙人股权分配秘笈,把握公司控制权

1、股权架构搭建的目标和原则?

2、如何搭建合理的企业股权架构(进攻型,管理型,防守型)

3、如何选择股权架构类型?是一元股权架构?二元股权架构还是4X4股权架构?

4、合伙人股权合理分配是企业长存之计更是企业发展硬道理。

5、如何在股权激励的同时保持老板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

股权激励与企业融资选择

1、了解中国资本市场的结构体系

2、你的企业适合融资么?

3、进入资本市场前的股权准备

4、融资及战略方向:从基金视角看企业

股权激励方案的六大要素

——破译股权激励实操的“六定”

1、定人:科学确定被激励对象

2、定价:如何确定股份的价格

3、定量:确定激励股份总量和个量

4、定模式:确定激励所采用的模式

5、定条件:科学、合理、合法的设定各项条件

6、定退出机制:激励对象如何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财税处理

——解析股权财税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1、股份支付四个环节和股份支付工具主要类型

2、财务管理学上的估计技术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优惠政策

现场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和专家点评

——咨询老师现场辅导、学员亲自设计方案、专家重点点评

1、学员亲自设计方案,亲自讲解方案

2、学员相互评价方案,专家重点点评方案

3、为企业打造个性化、可落地的股权激励方案

WHO

谁学过

WHO

谁来学

企业创始人、股东、总经理、核心高管

WHO

跟谁学

徐怀玉

西姆股权激励研究院院长

18年公司法方向的执业律师经历,20年企业高管经验,资深律师、上市公司独董、股权激励专家、首席咨询顾问,北大汇丰、上海交大、复旦管院、香港亚洲商学院特约讲师,“一元两化”股权激励理论首创者,荣获2015年度加拿大杰出企业制度创新奖、2016中国优秀创新企业家荣誉称号。

汪海军

西姆股权激励研究院 副院长

咨询总监

从事律师多年,先后担任数十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为数百家企业提供了专业、优质的诉讼或非诉法律服务。之后担任大型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企业经营思维。专注从事股权激励以来,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和娴熟的公司法业务技能与企业改制、企业并购、股权激励进行有效融合,对企业股权激励的股权架构搭建、企业控制权安排、激励方案的实施落地、股权激励法律文件的规范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为数百家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的企业提供了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股权架构搭建服务,包括波司登(03998.HK)、日出东方(603366.SH)、海鸥卫浴(002084.SZ)、天沃科技(002564.SZ)、紫魅、诚然美业等。

应慧燕

西姆股权激励研究院 副院长

南京无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创业导师

拥有教育学、法学双重学科背景,是全国首批执业心理咨询师。曾任大型公司人力资源高管,精通岗位价值评估绩效考核制度。深耕律师行业十余年,主要进行合同法、公司法方面的研究和实务,在企业股权架构设计、管理制度构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

自专注股权激励以来,将双重学科背景、双重的职业经验,与股权激励实操融汇贯通,曾为金大地集团、华程集团、创通微电子、聚晟科技、三和丽、桑瑞斯、三石、优普泰、力信等企业提供公司顶层架构设计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服务。

宋蕊

西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浙江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导师

清华大学三创大赛创业导师

启迪众创工社创业导师

宋蕊拥有北京大学数学学士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先后担任期货公司研究部副总、大型国有证券研究所研究组长及场外市场部总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总监。

超过10年的二级市场研究及运作经验和5年的一级市场投资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一二级市场联动、公司组织运营战略方面有深刻理解。尤其在智能制造、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开发与应用领域有丰富的运作经验。

HOW

学员怎么评价

高德康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今年(2016年)1月份,我带上了股权激励改革小组8位核心成员,参加了完西姆在苏州太湖培训基地的股权激励方案班。课程之后,比较了包括西姆在内的多家咨询机构,大家一致认为,西姆的团队更专业,团队成员拥有法律和企业管理的双重知识结构和经历背景,完全符合我们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要求。合作过程中,西姆团队也体现了他们的专业精神和敬业精神,我认为西姆为我们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是服装行业最优秀的方案之一。西姆团队优秀的沟通能力也让双方团队得以高效协作, 让方案的落地实施更顺畅。

束为

前香港上市公司全国家电三巨头之一“永乐电器”联合创始人 | 现任全国OAO新零售茶业连锁品牌束氏茶道创始人、董事长,仁泽投资创始人、董事长。

西姆团队整体很棒,术业有专攻。虽然我们团队也认为我们可以自己去做,本来我只是准备来听听课的,但是涉及到方案,会有大量的工作。决定与其自己纠结怎么做方案浪费时间成本,不如直接找专业的第三方来做。本来我已经有三家股权激励咨询机构在比较了,西姆律师出身,可以确保安全,在安全的基础上可以把企业做的更好,相信我们的选择是没错的!

胡发刚

北京三和丽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这几天的学习感触挺深的,真的感谢伟雅俱乐部和西姆研究院给我们带来这么好的课程,从创业到现在一直不知道股权怎么做,通过这几天的学习知道,每一个企业,不管是什么阶段都是需要股权激励的,都是需要股权设计的,都是需要从顶层设计的。所有企业做的事情都是人在背后做的,股权激励是直接激励做的人,这是非常非常有意义的。

陈巍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我从广东过来,我平时很少参加培训,股权激励是我自己提出来的,我和老板说我们要做股权激励,老板正好接到徐院长的电话,放下电话就和我说,做股权激励一定要找专家,专家两句话就把事情讲清楚了,所以这些事情我们一定要借助专家来做。我听了这句话以后我就一定要来见一见徐院长,通过这次听课我觉得收获很大。我们公司很快有两个项目可以和徐院长合作,一个是上市公司这一块,一个是卫浴这一块,我们会合作。

徐萍秀

连云港金原纸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怎么布局,怎么做战略,产品怎么研发,内部怎么管理,在座都是专家。徐院长一直特别谦虚,说这些我可能不如你们企业,但是他有一样肯定比我们强,做股权激励方案。经过这三天,我的感受是,他们为我们企业家考虑的更多。因为股权激励方案我不是听一次,而且还有更高端的课我也听过,但是总有一种抓不着,没法规定的概念。这次听了之后,我觉得比较接地气,回去之后方案思路肯定有,但是怎么操作,不是我们想象,可能还是要专业的人来做。

昨天汪海军老师讲的课让我感触很深。这就是专业,因为我们有很多问题没有考虑到,但是可能他们会帮我们考虑的很全。如果这些问题,在我们基础的时候不去考虑,会为将来的企业发展带来很多后遗症。所以这三天感受最深,我要感谢徐院长,说一声第一是谢谢,第二是拜托。

学员感言视频:

感言片段——“我这次感觉也学到了很多东西,我在来学这个课程之前感觉很无知,有投资商来找到我们,我们都不敢接受,就是不愿意去谈,我们就像汪老师说的那样,生怕别人来抢我们的公司,或者把我们的控制权抢走……”

3. 进二本高校有安家费就职好还是进省级单位做公务员好?

第一,从年龄上来讲,博士40岁可参加公务员招考,但超过40岁就不可以了,除非有特殊政策放宽,否则是超40岁是不可以考公务员的。

40岁是一道坎

第二,从待遇上来讲,高校工资更高,待遇更好,还有安家费,公务员可没有安家费哦。公务员的工资只能算中产阶级,高校教师则可以是高收入阶层。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第三,从前途上来讲,省级单位公务员衙门大、起点高,最差也能够做到正处级,上则不封顶,一般的也能干到厅局级,所以前途比高校更好。

前途把握就在自己的手中

第四,从工作上来讲,高校工作更轻松,压力更小,而省级公务员则压力大、工作辛苦,有时经常加班加点。

选择轻松安逸的生活本身并没有错

第五,从自由上来讲,省级公务员很不自由,每天按时上下班,经常还要加班,而高校教师则相对自由宽松,时间上基本可以做到自己说了算。

自由是很多人的追求

第六,从权力上讲,省级公务员认识的人很多,人脉很广,办事方便。而高校教师则圈子相对狭窄,办事不够方便。

权力是把双刃剑

4. 银行正式员工一年的收入大概是多少钱?

重要消息:又一家银行披露高管薪酬,刷新了众人的认知,网友纷纷表示心脏受不了,没想到银行的工资可以这么高,人均年薪达到425W!

近日,民生银行公开披露了其高管的薪酬待遇,14位高管的工资让人们涨了见识,可以说颠覆了人们对银行待遇的认知。

根据这次披露的民生银行高管2020年的薪酬报告显示,所披露的14位高管,平均年薪达到了424.78万元,着实让人们羡慕,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的工作,在很多人看来,无疑是一个“金饭碗”的职业,很多人抢破头过独木桥都想进入银行工作,过上“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生活,很多人都是奔着银行丰厚的工资去的。

有人说,银行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可以顶普通人一年的工资,年终奖就更加可观了,通常是一一年工资的两倍。

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我的答案是:确实存在银行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可以顶普通人一年的工资的情况,但是不完全正确。

作为一名银行的客户经理,我将以真实的经历为大家答疑解惑,为大家揭开银行的神秘面纱,看看银行的工作究竟有多“诱人”。

1、加入银行后的体验。新员工入职仪式上,领导慷慨激昂地对说:“进了咱们行,别的不敢说,两年买车,三年买房还是可以的,如果你们没有实现,那就是你们工作不努力了。”

实际上,这跟很多单位在招聘时说工资待遇是4000元-8000元,实际上大多数人只能领到4000元工资一个道理,能实现两年买车,三年买房的那只是极少数人,很多人连首付都存不下来,在银行工作也是遵循“二八定律”的。

进了银行后,我听到最多的话就是:

“你们天天数钱,是不是数得越多工资越高?”

“你们银行可是金饭碗啊,年终发了多少?”

说实话,谈起银行的工作就是一把辛酸泪,我最真实的体验就是: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

有一个词形容得非常贴切,银行的基础员工就是:“金融民工”,我们很多同事都会自嘲,自己属于“弱势群体”。

2、银行的工作是怎么样的?银行的岗位分了很多种,比如柜员,客户经理,理财经理,部门经理,行长,理事长等岗位。

就以最常见的银行柜员来说吧,外行人都会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体面的工作,不用经历风吹日晒,一天到晚就是在银行里面吹空调,朝九晚五,“数钱数到做梦都笑醒”。

其实,不体验过真的不知道,虽然柜员的工作时间通常是早上9点到下午5点,但是,往往8点钟就要到银行网点做班前准备工作了,有点银行网点为了接钞车,员工必须7点钟到岗,而下午5点钟根本不能及时走,不但要把排队对客户接待完,还要把自己钱箱的钱全部核对清楚,然后给同事再卡把核对一遍,最后还要等待钞车来把当天的钱接走。朝九晚五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其次,银行柜员可以说是属于“弱势群体”。每天有全方位的摄像头监控,稍有不慎业务出错不是罚款就是跟客户道歉,做每一笔业务都要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出了差错就得自己赔钱垫付,一不小心这个月就白打工。

作为一名银行柜员,可以说是银行的“门面”,每个银行都会狠抓柜员的服务,无论是不是客户的错,都是员工的错,客户有投诉,就得赔笑向客户道歉。

可以说,作为移民银行柜员,一定要有这样的心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从容面对客户的苛求和责骂,不能急,不能躁,要时刻保持微笑。

当然,银行柜员都会一项“特长”——憋尿,你没听错,一旦上柜办理业务,不是想走就能走的,经常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甚至连洗手间都不敢去,你一旦摆上“暂停服务”的牌子,排队的客户就容易有意见,砸窗、投诉、找领导都是常见的。

曾经有一位和我很好的同事就因为经常憋尿,导致尿路感染,经过深思熟虑之下,选择辞去了这个工作。

在柜台工作,我听过最憋心的一句话就是,中午和同事轮班休息去吃饭,有客户是这样说的:“你们也要吃饭的吗?我们都还没吃,你凭什么离开?”

总结来说,其实银行员工就是一名任劳任怨的“服务员”,说是“金融民工”也不为过,摆正心态就好了。

3、那么银行员工的待遇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标准的答案,这么说吧,同样的岗位,做同样工作的两个人,工资待遇都可能不一样。而且有的人有节日福利,有的人没有,就是因为不同编制。

虽然外界都在传,银行员工工工资平均都在20W以上,这个我不否认,但是大家要注意一个词“平均”,很多基层员工都是被平均的对象,工资高的往往都是那些领导,就像文章开头所提起的民生银行的14位高管,平均年薪达到425W。

作为基层员工,其实工资待遇只是处于社会的中等工资水平,以前看到网上一些关于本地平均工资的消息,我也怀疑自己严重拖了本地经济发展的后腿。

刚开始实习的时候,我每个月的工资是2700元,紧巴巴过了半年,后面转正之后的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其实也就是到手四五千左右,一年下来差不多六七万,和入职之前听说的高工资待遇出入比较大。

此外,不得不说,每个月发的4K工资构成挺让人糟心的,除了基本工资外,还加上800元的交通补贴,还有“预发”1000元的工资。

什么是“预发工资”?就是单位觉得正常情况下给我们发的工资太低了,不太好看,提前发给我们的工资,正是加上提前预发的工资之后,才能领到4000元左右的工资。

这笔“预发的工资”可是要还回去的,每年年底计算好绩效奖励之后,把“预发工资”扣除完才是年终奖金。而且绩效工资并不会一次性发放到员工手上,根据单位的薪酬制度,绩效工资会在一年半之内陆续发给我们员工,也就是说,上面那笔4000元的工资其实还包括了延迟发放的绩效奖励。

当然,这只是正常情况下的工资,众所周知,银行的业务压力蛮大的,不但要完成存款任务,还有各种小指标需要完成,完成不了的话,绩效奖金就没指望了,这些年,为了完成各项任务,把能“消耗”的亲朋关系,都给“消耗”了一遍。

这就是银行基层员工的工资待遇情况,虽然网上很多数据显示银行的工资待遇处于各行业的前列,但是那只是平均工资,在银行里面,基层员工还是占了绝大多数人的,由于岗位层级较多,随着岗位层级的上升,工资待遇差距会非常大,以至于某些高层的工资把基层的工资平均下来,会将总体的平均工资拉得很高,这只是表象。

当然,无论在任何公司,高层领导的工资待遇必然比基层员工要高,但是银行会比较特殊,由于属于金融行业,往往待遇差距会比普通的公司要大得多。

写在最后:银行正式员工一年的收入大概是多少钱?

这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银行,不同的岗位,薪酬待遇都是不一样的,毫无疑问,无论在哪个银行,高层领导的待遇都是非常高的,而基层员工的工资待遇,只能说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罢了。

当然,不要着眼于银行的工资究竟有多少,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争取晋升到更高的工作岗位,无论在哪个银行,在哪个企业工作,待遇都不会太差,越努力,越幸运。

你觉得呢?

5.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2021变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

对于举办民办学校表现突出或者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四条 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并实施监督。

第二章 民办学校的设立

第五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学校。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国家鼓励以捐资、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依法举办民办学校。以捐资等方式举办民办学校,无举办者的,其办学过程中的举办者权责由发起人履行。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不得举办、参与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举办其他类型民办学校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

第六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有良好的信用状况。举办民办学校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七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和独立的专任教师队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依法享有举办者权益,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

第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

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第九条 国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举办者可以依法募集资金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所募集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办学,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

第十一条 举办者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负责推选民办学校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

举办者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并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第十二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议,但不得涉及学校的法人财产,也不得影响学校发展,不得损害师生权益;现有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变更的,可以根据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与继任举办者协议约定变更收益。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再具备法定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向审批机关提出变更;逾期不变更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变更。

举办者为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举办民办学校的条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举办者变更,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办理。

第十三条 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具备与其所开展办学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人员、组织机构等条件与能力,并对所举办民办学校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责。

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向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提供教材、课程、技术支持等服务以及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和保障机制。

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应当保障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依法独立开展办学活动,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改变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性质,直接或者间接取得办学收益;也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十四条 实施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等级考试等考试的机构,举办或者参与举办与其所实施的考试相关的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实施义务教育的职责。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

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互联网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

民办学校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外籍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应当遵守教育和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在获得筹设批准书之日起3年内完成筹设的,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民办学校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第十八条 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

(二)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

(三)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

(四)学校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

(五)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六)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

(七)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

(九)章程修改程序。

民办学校应当将章程向社会公示,修订章程应当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完成修订后,报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核准。

第二十条 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可能引发歧义的文字或者含有可能误导公众的其他法人名称。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在学校牌匾、成绩单、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招生广告和简章上使用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法人简称。

第二十一条 民办学校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应当与学校类型、层次、办学规模相适应。民办学校正式设立时,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应当缴足。

第二十二条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办学许可的期限应当与民办学校的办学层次和类型相适应。民办学校在许可期限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期届满可以自动延续、换领新证。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

第二十三条 民办学校增设校区应当向审批机关申请地址变更;设立分校应当向分校所在地审批机关单独申请办学许可,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办学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第三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五条 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品行良好,无故意犯罪记录或者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

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当由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担任。

第二十六条 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应当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鼓励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吸收社会公众代表,根据需要设独立理事或者独立董事。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应当有审批机关委派的代表。

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变更举办者;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

(四)制定发展规划;

(五)审核预算、决算;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当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民办学校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

监督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监督机构负责人或者监事应当列席学校决策机构会议。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兼任、担任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或者监事。

第二十八条 民办学校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民办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校长提出,报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批准。

第二十九条 民办学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境外教材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实施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自主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基于国家课程标准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课程,实施教育教学创新,自主设置的课程应当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应当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设置、开发以游戏、活动为主要形式的课程。

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职业培训要求开展培训活动,不得教唆、组织学员规避监管,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

第三十条 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民办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第三十一条 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在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的标准和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

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主要在学校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可以跨区域招生。招收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设置跨区域招生障碍实行地区封锁。

民办学校招收学生应当遵守招生规则,维护招生秩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科知识类入学考试,不得提前招生。

民办学校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授予资格。

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三十三条 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或者教学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者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

民办学校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其中,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任教师。

鼓励民办学校创新教师聘任方式,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水平。

第三十四条 民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并应当与所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民办学校聘任专任教师,在合同中除依法约定必备条款外,还应当对教师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师德和业务考核办法、福利待遇、培训和继续教育等事项作出约定。

公办学校教师未经所在学校同意不得在民办学校兼职。

民办学校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民办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条件。

第三十六条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按照学校登记的法人类型,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国家鼓励民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

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专项资金或者基金,由学校管理,用于教职工职业激励或者增加待遇保障。

第三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档案,记录教师的教龄、工龄,在培训、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权利保护等方面,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与公办幼儿园、中小学聘任的教师平等对待。

民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指导和监督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十八条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申请政府设立的有关科研项目、课题等,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科研项目、课题资金。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参加先进评选,以及获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学生资助、奖励制度,并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标准,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相应资金用于资助、奖励学生。

第四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有关的评奖评优、文艺体育活动和课题、项目招标,应当为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提供同等的机会。

第五章 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民办学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二条 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办学成本核算制度,基于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考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使用国有资产或者接受政府生均经费补助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其收费制定最高限价。

第四十三条 民办学校资产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学校依法接受的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第四十四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账户实施监督。

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办学结余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

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利益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签订协议的监管,并按年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

前款所称利益关联方是指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校长、理事、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以及与上述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存在互相控制和影响关系、可能导致民办学校利益被转移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四十六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民办学校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从经审计的年度非限定性净资产增加额中,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从经审计的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非限定性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10%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发展。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制度,健全日常监管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民办学校信用档案和举办者、校长执业信用制度,对民办学校进行执法监督的情况和处罚、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由执法、监督人员签字后归档,并依法依规公开执法监督结果。相关信用档案和信用记录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四十八条 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公开民办学校举办者情况、办学条件等审批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民办学校的信息公示清单,监督民办学校定期向社会公开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有关信息。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

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民办学校依法建立行业组织,研究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建立认证体系,制定推广反映行业规律和特色要求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十条 民办学校终止的,应当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应当提前6个月发布拟终止公告,依法依章程制定终止方案。

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应当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依法对民办学校进行督导并公布督导结果,建立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制度。

第七章 支持与奖励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健全对民办学校的支持政策,优先扶持办学质量高、特色明显、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办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应当优先扶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其他民办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十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闲置校园综合利用方案时,应当考虑当地民办教育发展需求。

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

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使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以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供应土地,也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土地,土地出让价款和租金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

第五十六条 在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举办的民办学校申请贷款用于学校自身发展的,享受国家相关的信贷优惠政策。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奖励举办者等。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民办教育发展方面的基金会或者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第五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或者其他公共教育服务的需要,可以与民办学校签订协议,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其承担相应教育任务。

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或者其他公共教育任务的,应当根据当地相关教育阶段的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保障教师待遇。

第六十条 国家鼓励、支持保险机构设立适合民办学校的保险产品,探索建立行业互助保险等机制,为民办学校重大事故处理、终止善后、教职工权益保障等事项提供风险保障。

金融机构可以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学校特点的金融产品。民办学校可以以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等进行融资。

第六十一条 除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支持与奖励措施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支持与奖励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对现有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改革时,应当充分考虑有关历史和现实情况,保障受教育者、教职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办学非法集资,或者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的;

(二)未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的;

(三)侵占学校法人财产或者非法从学校获取利益的;

(四)与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进行关联交易,或者与其他民办学校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的;

(五)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六)干扰学校办学秩序或者非法干预学校决策、管理的;

(七)擅自变更学校名称、层次、类型和举办者的;

(八)有其他危害学校稳定和安全、侵犯学校法人权利或者损害教职工、受教育者权益的行为的。

第六十三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或者未保障学校党组织履行职责的;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

(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四)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五)校舍、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六)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或者未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的;

(八)违反规定招生,或者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九)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办学地址或者设立分校的;

(十)未依法履行公示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有关材料、财务状况等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公示的材料不真实的;

(十一)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十二)有其他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行为的。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情形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四条 民办学校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或者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校长。

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疏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顿;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发生同类问题的,1至5年内不得举办新的民办学校,情节严重的,10年内不得举办新的民办学校。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举办、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在民办学校筹设期内招生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现有民办学校,是指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公布前设立的民办学校。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支持与奖励措施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6. 独立董事承担连带责任吗?

因为独立董事的责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该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四)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要求的人数时,上市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五)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7. 为什么那么多公司想聘请他当董事长?

王石,男,1951年1月生,原籍安徽金寨,生于广西柳州,兰州交通大学(原兰州铁道学院)给排水专业毕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原任集团董事会主席,兼任中国房地产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房地产协会城市住宅开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总商会副会长等职。2014年9月,仁川亚运会期间在参选亚洲赛艇联合会主席的投票中以18比7大胜日本对手大久保尚武成功当选,其任期为5年。[1]

2015年10月23日,当选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会长。[2]

2017年6月30日,万科召开股东大会,王石正式辞任万科董事会主席,为充分肯定王石过去33年对万科做出的不可替代的贡献,董事会委任王石为董事会名誉主席;7月1日,王石就任万科公益基金会理事长。[3][4][5]2018年8月,辞去华大基因独立董事一职半年后,王石正式宣布出任华大基因第一大股东华大控股的联席董事长。[6][7]

2018年12月,入选“中国改革开放海归40年40人”榜单。[8]

中文名

王石

外文名

Wangshi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出生日期

1951年1月23日

职业

企业家,探险运动家

毕业院校

兰州交通大学

主要成就

创立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登顶珠峰年龄记录保持者

代表作品

《成功是和自己的较量》、《灵魂的台阶》等

社会职务

壹基金执委会主席

免责声明:本文作者:“游客”,版权归作者所有,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分享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信息贵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ynstorm@foxmail.com,我们将在24小时内对侵权内容进行删除。
(96)
国泰君安证券下载(国泰君安证券开户靠谱吗
上一篇 2023年11月30日
法律硕士招生简章(法硕非法选什么方向的好
下一篇 2023年11月30日

相关推荐

  • 河南农业银行(河南农业银行属于国家的吗)

    河南省农业银行属于国家,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成立于1951年,是我成立最早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部设在北京。目前河南省农业银行在省内各市县设有分支机构,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金融服务,是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存在。...

    2023年10月21日
  • 二一股票知识入门网(股票入门基础知识有哪些网站可以学习呢)

    没有什么书籍或者网站国内有的股票教材都是国外著作被国内不懂股票的人翻译出来的,有很多东西很片面或是有错误,比如KDJ指标,没有一本书会告诉诉你均线上均线下和均线纠结的时候有什么不同,但这里面的不同就会决定你是赚是亏。...

    2023年10月25日
  • goog(googlms档次)

    googlms是韩国人气潮流休闲服装品牌。向以创意及图案见称,为习以为常的每一天添上了非一般且独特的生活态度,令人难以抗拒。googlms服饰采用原始颜色,印上简单的图案设计以及朗朗上口的词组,为生活带来短暂又珍贵的喜悦。...

    2023年10月25日
  • 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制计算公式)

    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定义法,二是速算扣除数法。征税对象数额越大时,适用税率越多时,定义法操作不便。...

    2023年11月08日
  • 个人信用记录查询(如何查询个人诚信记录)

    个人诚信记录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上申请查询,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和银行卡信息,查询费用较为昂贵;2.在信用报告机构官网上申请查询,如央行征信中心、芝麻信用、百度金融等,需要注册账号并提供个人信息,查询费用较为便宜;...

    2023年11月11日
  •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第一部保险法)

    我国的第一部《保险法》颁布的年份是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22日
  • 丙烯酸行情(丙烯酸涂料一平方价格是多少)

    丙烯酸漆的类型也有不同,室内、室外、不同颜色的等价格都有差别。丙烯酸没有特别便宜的价格,质量不错的每公斤灰色丙烯酸涂料在30元左右,不同颜色的可能更贵。涂刷一层大概是每平方100g。至于一平方价格大概是3元左右,这只是油漆价格,不含施工,损耗...

    2023年11月23日
  • 淘宝网支付宝注册(如何开通企业淘宝账户)

    已有支付宝商户账户,开通企业淘宝账户则需先注册支付宝企业账户,然后用该账户申请淘宝开店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打开支付宝官网,点击注册后,点击【企业账户】,填入电子邮箱和验证码【公司账户只能邮箱注册】,点击【下一步】。2、之后,获取校验码...

    2023年11月27日
  • 833(龙工833装载机详细参数)

    总的来说,它温和不刺激,质地水润好吸收,补水、提亮肤色美白的效果不错,还挺推荐的。面霜蕴含了多重保湿成分,可以提升肌肤的锁水能力。此外,其还能改善细纹、增加肌肤弹性,让你重获平滑柔嫩的年轻肌肤。...

    2023年11月27日
  • 新疆众合(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华控赛格:其经营范围为石墨化加工、来料加工业务、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碳材料、石墨产品、石墨烯材料的研发、加工、生产、销售等。...

    2023年12月03日
返回顶部